请问各位,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续签合同,需给补偿金吗?
员工不同意就不需要,公司不同意就需要。
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需要给予补偿金。如果公司维持条件不变,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则不需要。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啊~度娘《劳动合同法》,解除和终止那一章里有原话~~自己去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