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个员工,产假休到今年二月底。
老板之前就对她的表现不是很满意,因为她怀孕,就没有辞退她。
现在她产假快结束了,合同期也已经到了,现在决定辞退。
我需要做些什么?现在要提前告诉她么?是不是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合同期满在三期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形下,需要延期到哺乳期满也就是一年之后,最好还是支付经济补偿金让他自己辞职吧。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违约了,应按照约定支付你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产假完了,还有哺乳期啊?近一年的哺乳期啊?你以为苦媳妇熬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