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薪酬制度规定,春节前发放相等于上年度年基本工资总额1/12的年终绩效(俗称13薪),并且已连续发放2年,今年春节前,突然通知因经营状况不佳,临时取消上年度年终绩效。薪酬制度仅明确了发放标准,未明确注明与公司经营状况及员工个人绩效挂钩。请问公司临时取消年终奖是否合理、合法?HR如何操作能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劳动风险?
一、年终奖发放未法律规定
劳动法并未规定必须发放年终奖励。员工薪酬以劳动合同约定金额为准。
二、公司规章制度是否签署公布
员工手里是否有公司老板签批的薪酬制度?如果没有,大可放心。
三、做好解释工作
人的工作关键不是法律,而是人心。人心散了,关键岗位员工离职了,那将是公司最大的损失。
四、变换方式安慰员工
建议公司发点年货以示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