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年快乐,本人菜鸟一枚,给大家拜年了。现工作中遇到一个难题,在此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先说明一下我公司有个200元的全勤奖励,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员工就可以享受到这个奖励。
我们是软件开发公司,所以员工加班是件很频繁的事情,甚至有时加班到晚上11点。当然员工加班也是有相应的补助。曾经公司规定说头天加班,第二天可以晚点上班就当作是调休,但是后来出现很多员工晚到不跟上级领导请示,不经他们批准就直接不来了,所以又取消了加班能晚到。
今年老板要求避免去年早上迟到的现象,规定不管加班还是不加班,都需要做到早上不迟到,否则就没有200元的全勤奖励。
现在问题就来了,部分人加班了,早上迟到了这全勤奖反而拿不到了,没加班的,这200还稳稳的拿着。
现在纠结中,怎么规避加班和调休的问题,避免觉得加班了,反而造成这200全勤奖没有了。。对于晚上加班很晚的员工可以适当的给予什么样的调整才最合理。
迟到也可以细化一下, 也可以给到几次迟到机会,迟到5分钟内3次以上扣全勤奖啊,3次以内就按照迟到1分钟1块钱, 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呀,超过1小时扣1天的工资,……
加班的就算加班工资呀,就算加班了也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呢,这个要区分开来, 调休的话可以按天来调休啊,加班凑满8小时就调休1天呗
加班不是有相应的加班补助了么?
无规矩不成方圆,要嘛按加班调休来走请假流程,要嘛按时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