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为了多拿到工资而不愿缴纳社保,BOSS也就直接补贴现金到员工工资中,为此已经跟BOSS沟通了这样做存在的风险,可是BOSS坚持这样做,还要求规避风险,请大家给出好的建议。谢谢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签订不买保险的承诺书也无效。也得不到法律认可,仲裁还是公司责任。员工确定是工伤,问题已无法弥补,只有支付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我们公司也有部分员工不愿交,我们是签了一份自愿不交社保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