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小公司的人事专员,也是刚刚开始做这一行。
现在的问题是公司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期间公司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三个月后再缴纳其他保险并且不为试用期期间的保险进行补缴。但是我在网上查询法律上是自员工入职起就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试用期期间也应该缴纳。如试用期期间没有缴纳则需要在转正后补缴试用期期间的保险。
请问我该怎么办。
法律是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就要为员工买保险,但是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都不买或少买保险,这种情况下建议先跟老板沟通,说明不买或少买保险的风险和弊端。如果老板坚持这样,只有按老板的意思去办了,等到员工因为保险的事情去申请劳动仲裁,你们老板就知道其中的利害的。
是的,可以帮员工补缴保险,否则,员工辞职还可以要求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