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门提出新入职员工不合格,要辞退。HR部门只能任之吗?
2.29新入职一名妹子,当时也是通过销售部门复试的,同意入职,人事部再给予试岗的机会。但在其上班第五天,部门主管提出,这妹子不行,不能要了。
背景:这名主管是销售主管,在公司比较霸权,业务能力较强,老板很看好他,基本上什么事情都如他意。但是作为人事部门,辛辛苦苦招来一个人,说不要就不要了。应该要怎么处理更好呢?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部门主管说不行,不行在哪里?不行的依据?不能仅凭个人喜好就否定别人。如果真的是能力有问题,那早点辞退,少点损失。不过就算上了五天班也是要给工资的哦。顺便安慰一下小姑娘,毕竟被辞退挺打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