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现年67岁,在30多年前从事煤矿地下采掘工作,早已改行,原煤矿单位也已经解散,近年发现肺病,到医院诊治,医院分析估计是早年从事煤矿工作引起,无法根治,只能缓解,需要经常吃药就医。如何申请补偿或赔偿?该向谁提出赔偿?
你这个问题能得到解决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想认定为职业病,必须做职业病鉴定,而不是仅仅靠医生的分析估计,如果拿不到职业病鉴定结论,赔偿的事情无从谈起,所以先建议到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咨询目前的情况是否能够鉴定为职业病。
其次,对于谁赔偿问题,原煤矿已经解释,他当时应当属于国有,你需要了解他是如何解散的,比如是当时哪个政府部门决定解散的,是当地政府还是国资委,有没有文件,是不是转制了,转给了谁,企业解释,如果是政府或哪个部门做的行为,就去找这个部门,他们具有处理相关问题的责任。
再次,如果他们不管,你想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会涉及到是否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及诉讼时效,都会成为问题。
所以,建议你们先确认职业病鉴定情况,再找解散煤矿的单位,通过协商、上访的方式解决,不过困难重重,祝你们好运吧。
这个要做职能病鉴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早已过申报时限,最好找上级主管部门。不过,这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