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三年一签,目前基本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绩效+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但绩效办法及制度由于人事经理离职,目前搁置未拟写及发布。
那么现在恰巧有几位同事合同到期,管理层同意续签,但要求合同续签要把薪资拆分体现在劳动合同上,并且还对于这几位员工进行降薪,降薪没有任何理由。
现在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要求公司之前是多少薪资合同上就写多少,并且提出目前未收到公司相关月度绩效考核制度,不接受合同薪资上的拆分,如果管理层不同意,员工直接仲裁。
像这类合同续签降薪案件,对公司有多少的胜算。
要有证据,一旦进入仲裁,证据很重要。
无任何理由的降薪有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嫌疑。拿出一部分工资进行绩效考核我们公司也有这种情况,但前提是已出台相关绩效管理规定,并告知员工。在相关政策没有明确的情况下被告知续签合同中薪酬被强制拆分并进行考核,员工可定会产生抵触情绪。应该让员工明白考核的结果并不一定只是降薪,也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员工才有可能续签。
只要员工有足够的证据,公司没什么胜算。
这显示出公司管理的不规范,管理层想怎么操作就怎么任性,仲裁也好,让公司长一些教训和记性,这样,今后说不定HR的工作还好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