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直请假,而且时长都很短,像1小时,2小时这种请法,请的是事假,公司不想批她假,她拿出自己有“抑郁状态”的诊断出来,现在算工资都要给她拆分到1小时,很头痛,平时工作态度也不好,别的部门要领料总是领不到,这样的员工公司觉得不合适再上班了,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问一下大家这样去谈,该怎么谈,如果她不同意 是不是就说该怎么赔偿就赔偿,如果这样赔偿了她都不肯走那怎么办才好? 抑郁状态的员工应该怎么处理?
只能说抑郁症的员工非常难处理,可先谈谈看,该怎么赔就怎么赔只是一个法律底线,是在员工接受的前提下的赔(补)偿标准。
有没有完善的、合法的、有效的制度和考核标准?如果有,就在合法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就不要考虑是否合法的问题,着重考虑成本和收益,哪个更大的问题。在通产情况下,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员工,继续留在岗位上,一定是损失大于收益。反之,把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予以辞退,需要承担的补偿、赔偿成本,通常小于后续产生的收益,前提条件是,在后续的招聘过程中,能够用科学、有效的招聘流程,为企业招募到合格的、优秀的新员工。
1.抑郁症不是可以请1、2小时假的理由;
2.可以协商解除,对方不同意就无法协商解除,如果公司单方解除,需要充分的理由;
3.对方是较重的抑郁症还是抑郁情绪需求确认,前者公司处理时确实需要小心,不要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颗稻草,如果是后者,又协商解除不成的,可以适度规范管理,比如短假不批,有人投诉又查实的,给与处分等,也不要纵容故意找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