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给一个管理岗位发送了明日入职的offer,但是到了 入职报道时间,临时收到求职者消息说有事情处理,下周一才来报道。用人部门根据此行为表现出的入职意愿和态度,考虑重新挑选候选人。那之前这个要求修改入职时间的求职者,怎样合理拒绝合适呢?
直接反馈,不能按要求时间入职的,offer作废
通常offer是邀约,有法律效力,内容包括岗位、薪酬、福利、到岗时间、注意事项等等,如果候选人回复接受,那就需要按照上面的要求到岗,如果不到岗,算违约,你直接告知候选人,不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视同放弃,后续有机会再联系。
offer写了确切的时间 且不如期就不录用了吗?
对于无法按期入职的情况,可以发送催告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入职,如果逾期未入职,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HR之前口头答应下周一入职的话就推翻好了,以文本为准咯)
缓解点说就是我们定好的入职时间不能改,以后有机会再合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