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员工,已直接签署印尼属地公司劳动合同,现在要实现中国和印尼两地发薪,还需不需要在中国也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若在中国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会有风险吗?
1.确定是否需要在国内缴纳社保?如果需要缴纳,就得签一份劳动合同;
2.如果不需要缴纳,国内可以签一份协议,以补助的方式支付这笔钱,否则,签了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也是问题。
我理解的,如果劳动合同和印尼属地签,那劳动关系在印尼建立,应该由印尼公司发放薪资,当然前提是员工要具备在印尼合法工作的资质,工作地点也应该在印尼。
如果同时还要在中国发薪,估计是为了五险一金吧?最保险的做法是,让员工自己缴纳,毕竟他和国内的公司是没有劳动关系的,如果公司想弥补员工,可以在印尼多发点补贴啥的。
但是,如果两地都建立劳动关系,万一出现劳动纠纷,这就很难扯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