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考勤违纪,其他违纪,正常写进制度里并处相应罚金到底合不合规?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工资,但是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如果不以罚款处置,又如何约束员工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打卡,不违反公司制度?
不合规,但是一般都是这样操作的!
另外,你的理解里有两处偏差:
1、关于设置罚金不合规,你对应的法规是错误的,之所以不合规不是因为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工资,而是企业本身并没有行政处罚权,所以罚款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2、你所例举的旷工不打卡扣工资其实是合法的,这与员工违纪罚款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旷工对应的是扣减相应的工资所得,而不是对员工进行罚款。
旷工一天你不能扣他三天。但是他不出勤旷工那天是没工资的。你可以不发的。
迟到早退你设置规章制度违纪行为呀,然后违纪行为到什么程度达到重度违纪等发通知,教育培训等多次屡教不改,造成损失,总计后可以解除合同的。
不可以。一是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二是企业如果这么规定&操作,员工可以提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 对于员工的行为,公司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约束,对达到一定性质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处分。另外也可以把这些违纪行为跟绩效工资、全勤奖、年终奖、升职加薪等等相挂钩。
迟到早退确实不应该,但是如果加班,你们有加班工资么?迟到1分钟就扣工资,那加班1分钟你们有加班费么或者调休?工资是按照出勤天数计算的,没出勤没工资,旷工这种多旷工几次,你就约定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了。
管理应该有弹性,不应该太僵化,如果公司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操作,那也可以严格要求员工,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做到完全合法合规,也不能用太过严苛的制度来管理员工,要有一定弹性空间。
一般公司里面大多数员工都是会遵守常规工作纪律的,只有少数或者个别员工会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为了惩治这少部分人,就去用严苛的制度约束大部分人,得不偿失。
可以好好研究下劳动合同法第39条,把里面的条款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写成具体的事项和行为约束。
另外,对于那些有违纪但是不严重的行为,你可以通过绩效考核来约束,设计考核指标,根据考核成绩,发放奖金,体现出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