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好:
咨询个问题,单位有个人,签的2年劳务派遣合同(我司每月将费用打到劳务公司,他的工资、社保、绩效啥的都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发放),现合同即将到期,老板不打算续,也不打算给补偿金,该怎么处理更合适一点呢?在处理离职的时候,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也不是你们的员工,不涉及离职问题,老板已经做了决定,你只需要执行,不存在说在老板的决定之上再如何操作了!
若是真派遣,把员工退回劳务公司即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和员工的劳动关系是根据劳务派遣公司产生的,员工合同到期的处理应该由派遣公司解决,我们要看和派遣公司的合同关于此类事件的约定情况
一般这种情况,是不是单位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的啊,应该跟派遣人员没有合同吧
不是你们的员工,不用了就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就好了。
不叫不续签 不叫离职。你们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发生业务关系,不是和这个人的劳动关系。
老板不用了 那就和劳务派遣公司说 让他召回就好了,他们会解决的。